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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建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扬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扬州建祥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扬州建祥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305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8055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2020-5-14
发布日期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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