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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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濮阳众诚商砼有限公司 河南丽氏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京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濮阳众诚商砼有限公司对被告河南京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224元,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1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