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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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终结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冀0104民初4667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 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随时向 本院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执行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
| 裁判日期 | 2019-11-7 |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