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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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唐山言鼎海运有限公司 石狮市富甲海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海事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石狮市富甲海运有限公司财产6885000元范围内解除保全。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解除保全申请人唐山言鼎海运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6-3 |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