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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8)闽0102民初643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08-2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