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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南安市天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闽05财保19号

申请人:南安市天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申请人南安市天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向泉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名下持有的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的39297万股股份进行保全。泉州市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5月20日将保全申请书等相关材料提交本院,本院于当天受理后通知申请人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人在规定期间内未预交又未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

本案按南安市天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撤回申请处理。

审判长胡志南

审判员张黛

审判员陈建家

()

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

书记员**龙

裁判日期 2020-06-01
发布日期 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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