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内蒙古新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2018)内0102行初41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8年5月10日作出的呼城管罚决字(2018)第2-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责令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上诉人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5-29 |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