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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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莆田市东南香米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莆田市分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285508元,由上诉人莆田市东南香米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一审案件受理费及其它诉讼费用按照一审判决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8-12-1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