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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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一支行 成都市永致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2018)川0124民初100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本判决生效之日,解除成都市永致投资有限公司与***于2016年10月2日签订的《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附件》”、第二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成都市永致投资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47600元”、第三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配合成都市永致投资有限公司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撤销《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的备案登记、网签”; 二、撤销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2018)川0124民初1006号民事判决第四项“驳回成都市永致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成都市永致投资有限公司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解除手续; 四、驳回成都市永致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法院确定的方式执行。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9036元,公告费300元(成都市永致投资有限公司垫付),均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0-24 |
| 发布日期 | 2020-06-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