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新艺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深圳新艺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担保人袁丽凡名下位于渌口镇柏树村惠天然城市公园一期×××区×××户型×××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湘(2020)渌口区不动产权第×××号]; 二、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深圳新艺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深圳新艺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410万元银行存款或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5-22 |
| 发布日期 | 2020-06-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