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公司增资纠纷 |
| 法院 |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515民初1842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晶,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恒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公司增资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预交受理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陈浩然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书记员许泳毅 |
| 裁判日期 | 2019-09-16 |
| 发布日期 | 2020-06-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