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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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价值200000000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暂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0-1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