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大庆市佞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庆市金梓祥石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将阳光乘风新城C23#1-2层商服05号房屋返还给原告;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25
发布日期 2019-12-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