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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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陕西坦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陕0113民初9646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陕西坦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臣,具体职务不详。 原告***诉被告陕西坦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5月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景振宇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九日 书记员杜佩珍 |
裁判日期 | 2020-05-19 |
发布日期 | 2020-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