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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云南玉溪耀龙塑胶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院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云0402民初1291号

原告:云南玉溪耀龙塑胶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兴科路4号。

法定代表人:杜艳菊,职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蓉,云南滇玉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案由:委托合同纠纷。

待裁事项:原告申请撤回起诉。

裁定如下:准予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征收50元,由原告云南玉溪耀龙塑胶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周庆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书记员  杨寒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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