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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淮安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江浦支行
淮安晨露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淮安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

原告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4300元,本院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收款人: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江浦支行,账号:62×××78)。

裁判日期 2019-11-26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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