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威海泰富西玛电机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威海市文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威文劳人仲案字(2019)第33号仲裁裁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查封的财产已经清空,申请执行人可再次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或者由本院依职权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再次提出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03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