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博奥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博奥建设有限公司南浔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长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湖州友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69元(已减半),财产保全费3770元,合计8839元,由原告湖州友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自行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1-08
发布日期 2019-12-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