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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68.25元,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头中心支公司负担。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头中心支公司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6730元,由本院退回6361.75元给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头中心支公司。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1-29 |
| 发布日期 | 2020-06-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