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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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二滩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西昌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川3401民初5041号 原告:四川二滩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二滩大厦,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100007496033139。 法定代表人:何富刚,公司董事长。 被告:***,男,汉族,生于1983年12月13日,住***。 原告四川二滩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1日立案。原告四川二滩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四川二滩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卢忠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张旗 |
裁判日期 | 2019-10-31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