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晨皓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昌浩鼎丰不干胶制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准许原告佛山市顺德区昌浩鼎丰不干胶制品有限公司撤诉; 二、在65523.8元价值范围内,解除对被告晨皓科技(中山)有限公司所有的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账号:440********300000353)的冻结。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719.05元,财产保全费675.24元,合计1394.29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佛山市顺德区昌浩鼎丰不干胶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0-03-02 |
| 发布日期 | 2020-06-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