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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和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江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江安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川1523民初2231号

原告:四川和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72E。

法定代表人:黄秋阳,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樊太均,该公司职工。

被告***,其他身份信息未核实。

原告四川和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10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四川和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曾学琴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周鑫

裁判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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