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云南社安建筑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永德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永人社监理决字【2019】第021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二、限被申请执行人云南社安建筑有限公司在2020年2月9日前自动履行永人社监理决字【2019】第021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上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0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