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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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神池县永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宁夏约克工贸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同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 法院 | 同心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同心支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702元,减半收取2351元,由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同心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