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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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英特医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公司减资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杭州顺**物医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332元,由原告杭州顺**物医药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11-27 |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