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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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宏达博能自动化设备(江苏)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宏达博能自动化设备(江苏)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100元,由原告宏达博能自动化设备(江苏)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20-03-27 |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