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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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沈阳金美佳陶瓷有限公司存放在厂区的液压自动压砖机五台。期限二年(自2018年9月6日起至2020年9月5日止);查封期间,由被申请人管理,不得转移所有权。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法库县鑫财源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缓交至宣判前)。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8-09-06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