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兴隆诚纸业有限公司 四川华强包装工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四川华强包装工业有限公司价值7466594.39元的财产或银行存款。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5-09 |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