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云南安倍信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陇川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云南安倍信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南方电网陇川供电局的质保金中的142036元的保全。 二、解除担保人孟光耀提供的其名下中国银行账户内的存款42611元(账号**×××**)作为本案的担保财产的冻结。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5-19 |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