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建海西中科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担保物权纠纷 |
| 法院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福建海西中科建设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中山路23号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闽(2017)福州市不动产权第××号】准予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价,由申请人***对抵押物变现后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优先受偿的金额为借款本金60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80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自2018年9月11日起计算至2019年10月10日止;之后的利息以本金60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至还款之日止)。 案件申请费22789元,由被申请人福建海西中科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9-11-19 |
| 发布日期 | 2019-12-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