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阜阳市骏通运输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豫0103执恢403号 申请执行人:***,女,汉族。 申请执行人:***,女,汉族。 申请执行人:***,女,汉族。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 被执行人:阜阳市万事达运输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阜阳市万事达运输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豫01民终2454号民事调解书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向申请人履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豫0103执恢403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审判员 王忠锋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书记员 李文强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6-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