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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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清徐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徐支公司在机动车交强险责任赔偿限额内赔偿29946.5元; 二、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登支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第三者险赔偿限额内赔偿9861.5元; 以上款项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案件受理费565元,鉴定费1700元,合计2265元,由***负担1867元,由太原鑫盛桃源公司负担39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7 |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