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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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翰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葫芦岛市连山区大运发运输车队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731.00元,由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5 |
| 发布日期 | 2020-06-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