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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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旭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直属营销服务部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04元减半收取4,002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09 |
| 发布日期 | 2020-06-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