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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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中心支公司 海城市丰裕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张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扣押被申请人海城市丰裕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驾驶的辽C×××**重型半挂牵引车(辽C×××**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于张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停车场院内,期限为二年; 案件申请费8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1-13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