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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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成都金美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106民初3455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成都金美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彭天珍。 原告***与被告成都金美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日立案。***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吴荣霞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 书记员陶林 |
裁判日期 | 2020-04-20 |
发布日期 | 2020-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