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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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开源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田安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朝阳大道支行 成都市丰林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2018)川0124民初656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在具备执行条件时,申请执行人可凭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未执行的债权160208.22元及利息。申请执行人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执行期限的限制。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下列财产进行了冻结: 一、对被执行人成都市丰林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朝阳大道支行的银行账户(账号:51×××47_1)予以冻结,冻结期限壹年(自2019年11月7日起至2020年11月6日止)。 二、对被执行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田安路支行的银行账户(账号:50×××72)予以冻结,冻结期限壹年(自2019年11月12日起至2020年11月11日止)。 需要续行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30日向本院书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书面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18 |
| 发布日期 | 2020-06-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