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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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源(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津0116民初1492号 原告:天津泰达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亚斌,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天玉,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苑立东,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秋风源(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杨智勇,董事。 原告天津泰达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秋风源(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0日立案后,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天津泰达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刘紫琪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张丽新 |
| 裁判日期 | 2020-01-21 |
| 发布日期 | 2020-06-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