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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9923.00元,由上诉人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5-15 |
| 发布日期 | 2020-06-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