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强力控股有限公司 亿阮电气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乐清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亿阮电气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浙江强力控股有限公司货款2201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以2201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35%自2019年9月24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款限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交本院柳市人民法庭转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602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621元,公告费300元,共计6523元,由被告亿阮电气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18 |
| 发布日期 | 2020-06-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