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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冒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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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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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仿冒纠纷
法院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46800元,审计费1308800元,均由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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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18-02-12
发布日期 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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