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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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东大伟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自贡东大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四川东大伟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自贡东大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1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申请人***所有的坐落于自贡市大安区北环路88号东大?川南家具城X栋商XX号【产权证号:川(2017)自贡市不动产权第0011XXX号】的房产。 需要续行保全措施的,相关权利人应当在保全措施期限届满前7日向本院提出续保全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5-19 |
| 发布日期 | 2020-06-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