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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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才宽商贸有限公司 广西华力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桂0802民初2383号 原告:广西华力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卢荣俭,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建红,广西贵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贵港市才宽商贸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梁业华,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绍欢,广西三原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广西华力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贵港市才宽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18日立案。2019年7月30日,原告广西华力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广西华力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为50元,由原告广西华力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胡盛赋 二零一九年八月八日 书记员余钰名 |
| 裁判日期 | 2019-08-0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