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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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华保科创(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终结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京丰劳人仲字[2019]第1895号裁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申请执行人邱雨佳发现被执行人华保科创(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对华保科创(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33620.69元,可以再次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6-03 |
发布日期 | 2020-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