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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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东和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重庆市万州川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四川东和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在日喀则市教育局的工程款415020元。 冻结期限为6个月,即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6月26日。 案件申请费2596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27 |
| 发布日期 | 2020-06-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