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蚨来购江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与蚨来购江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6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2017年11月6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于2019年8月30日解除;

二、蚨来购江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位于无锡市惠山区间返还***;

三、蚨来购江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租金29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230000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一,自2018年4月10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以60000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一,自2019年4月10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四、蚨来购江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房屋占用期间的租金损失67500元;

五、蚨来购江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物业费14151元;

六、驳回***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660元,保全费3020元,合计9680元,由***负担2060元、蚨来购公司负担762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4-22
发布日期 2020-06-1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