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迪庆州亚洲旅游论坛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迪庆州亚洲旅游论坛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支付给原告云南行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共计人民币1,133,652.94元,并支付自2018年7月22日起至实际还清上述工程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产生的利息; 被告迪庆州亚洲旅游论坛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支付给原告云南行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58,160.00元,并支付自2018年4月10日起至实际还清上述履约保证金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产生的利息; 原告云南行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就被告迪庆州亚洲旅游论坛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工程中欠付的工程款及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1,191,812.94元范围内对本案建设工程折价或拍卖的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驳回原告云南行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5,526.00元,由被告迪庆州亚洲旅游论坛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11 |
| 发布日期 | 2019-11-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