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迪庆州亚洲旅游论坛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迪庆州亚洲旅游论坛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起十五日内支付给原告广州怡典涂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共计人民币435,803.91元,并支付自2018年7月6日起至实际还清上述工程款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以903,881.54为本金,自2018年7月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1‰计算)。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808.00元,由被告迪庆州亚洲旅游论坛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08 |
| 发布日期 | 2019-11-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