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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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开元名都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公示催告 |
| 法院 |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宣告出票行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出票人河南开元名都置业有限公司,收款人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5年12月2日,汇票到期日2016年6月2日,票面金额50000.00元,票号为3160005120340669的银行承兑汇票一份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09 |
| 发布日期 | 2020-06-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