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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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世果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鑫玉乐园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605民初6391号之一 原告:广东世果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某1。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公司员工。 被告:山西鑫玉乐园商贸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赵某1。 原告广东世果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山西鑫玉乐园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广东世果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广东世果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判长季鑫 人民陪审员李影红 人民陪审员刘翠贞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日 书记员蔡金练 |
| 裁判日期 | 2019-09-10 |
| 发布日期 | 2020-06-12 |






